|2019/09/24 15:16
2019年1月1日起,前海商務秘書公司將優(yōu)化住所托管地址證明材料,統(tǒng)一新辦、變更、續(xù)約業(yè)務的辦理條件,其中有幾個重要的注意事項:
1.地址掛靠新辦地址證明材料要求提高。
前海地址掛靠需提交深圳市內(nèi)不動產(chǎn)權證或經(jīng)深圳市各區(qū)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。其中,租賃憑證的租賃期應達一年以上,租賃面積應達5㎡及以上,且辦理業(yè)務時租賃憑證未過有效期。
2.符合要求可免提交地址證明材料。
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,可免提交地址證明材料:
①.深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復設立或前海管理局重點引進的企業(yè);
②.法人股東為前海企業(yè),申請當日在前海信用中心信用評價為A;
③.法人股東為前海企業(yè),申請當日在前海信用中心信用評價為B,且年納稅額不為0,有2人以上半年繳納社保記錄并提供證明;
④.法人股東年納稅額10萬元以上并提供證明;
⑤.自然人股東為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(千人計劃)入選者、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(萬人計劃)入選者、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人才及團隊成員、廣東省培養(yǎng)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(特支計劃)入選者、深圳市高層次專業(yè)人才、或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(孔雀計劃)及孔雀團隊成員、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等。
前海公司注冊,注冊地址都是統(tǒng)一掛靠在前海秘書公司的地址的,但掛靠需要滿足以下其中一個條件:
*提供股東之一或法人名下的深圳市內(nèi)的紅本租賃憑證掃描件(5平米以上,時間一年以上有效期);
*提供股東之一或法人名下的深圳的房產(chǎn)證;
*提供股東之一上一年度提供納稅證明(納稅達到10萬元以上)。